每日灵修DAY5 加拉太书第一章至第三章
今天分享加拉太书第3章第26节至第29节
26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 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29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在上文保罗在责备加拉太信徒在真理上被假师傅「迷惑」(1节),他们确实已经「受了圣灵」,重生得救,经历了生命的更新。他们自己得救的经历告诉他们,这并非「因行律法」得救,而是「因听信福音」。
在基督来到之前,律法的功用有如管家,以色列人被圈在律法之下,受律法看管。律法指明人人都有过犯,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免罪,因此需要救恩,从而引导我们到基督面前,「使我们因信称义」。
反思
在第3章第26节至第29节,保罗对因信称义教义的辩护在这几节中达到了高潮,他将称义的罪人的地位与他们在律法之下的地位进行了对比。我们注意到三个变化。首先,
第一,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成为神的儿女。(26节)
第二,信徒在基督耶稣里都合而为一。(28节)
第三,在基督里的信徒是亚伯拉罕的后裔。(29节)
保罗在26节让我们知道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办法,也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那就是因信基督耶稣。
那些“因信”接受基督为他们在十字架上的罪而死的人现在可以获得真正脱离罪恶的自由。事实上,因信“在基督里”会使信徒成为神的儿女。
神的儿子的地位很特别,这表示我们与上帝有着很特殊的关系,他是爱我们的父上帝。这是亲密的地位,父上帝对我们有特殊的眷顾和关怀。
上帝使我们得到儿子的名分,接纳我们成为祂家中的一分子,这对我们而言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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